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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一男子酒后还帮朋友“代驾”,结果......
2024-03-31
近期,获嘉交警在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中查获了一起醉驾,在解了醉驾者的具体情况后,执勤民警也不禁连连摇头......
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16日21时许,获嘉交警大队按照工作部署,在信义路立交桥东侧辅道设置临时酒醉驾查缉执勤点。在民警对豫GC3**9号的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樊某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在将樊某彪带至医院进行静脉抽血后,作进一步询问时,民警在与其同车的两名乘客处得知了其饮酒驾驶的原因。说起来,这樊某某酒后驾车有些出乎意料——该车的两名乘客晚上一起吃饭时均有饮酒行为,本想找一位代驾,但代驾未能找到,就给他们的朋友樊某某打了电话,问其有没有时间,如果有时间且没有饮酒的话帮忙做个代驾,樊某某满口答应并保证没有喝酒。而事实上,这位樊某某也是酒中常客,分别在中午、傍晚时分饮用了白酒。因两人都喝了酒,在樊某某来到时也没有闻出其身上的酒气,更没有怀疑就让其驾驶车辆送他们回家。可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他们行驶至交警执勤点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在案件进一步办理中,执勤民警得知樊某某在2023年3月14日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郑州市公安局交警十二支队查处。
经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樊某某驾车时的血液进行乙醇定量检测结果为24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樊某某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畅通新乡 责编:敦怀忠 审核:曹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