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2024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们:
2024年下半年征兵报名工作已经全面开始,为便于大家了解征兵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征兵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
男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女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基本条件
政治条件:
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年龄条件
男兵报名年龄: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女兵报名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体检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身高(米)²。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说明】: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了解详细内容。
报名程序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
2.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说明: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关注“河南征兵”公众号。
1.在微信中搜索“河南征兵”公众号并关注。
2.点击菜单栏“我要报名”直通报名页面。
3.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4.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5.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主要优待政策
(一)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 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 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 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4. 考研专项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6.生活费补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省内高校在读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费补助。在学校所在地入伍的由学校发放,回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放。
(二)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1.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待遇。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后,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故意隐瞒病史或采取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被注销入伍手续的,以及因违法违纪或拒服兵役等原因被军队出名或开除军籍的义务兵不予发放。
2.选取军士。(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军士。
3.选拔军官。(1)报考军校。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军队统一招生考试入军队院校学习。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至23岁。(2)直接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3)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放宽至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放宽至29岁。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三)退役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