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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交警:查处多起三轮电动摩托车酒驾违法行为
2025-06-17

 (山西王文斌 报道) 近日,山西运城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并通报多起酒(醉)驾三轮电动摩托车违法行为,向广大三轮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敲响安全“警钟”。

    6月7日21时许,刘某酒后驾驶一辆三轮电动摩托车,途经角杯村北十字口时,被吴王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刘某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10日23时许,陈某酒后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在城区合欢街与西环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78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民警同时查出,陈某持有C1驾驶证,但不具备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最终受到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21分并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15日23时许,在王建庄村口。南某某酒后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被查,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同样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临猗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三轮电动摩托车驾驶人,三轮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同样要受到处罚。为了保障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编:敦怀忠 审核:曹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