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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酒驾不悔改 再次醉驾受严惩
2025-06-17
(山西王文斌 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个驾驶人都明白的道理,且必须遵循的法则,但总有个别人我行我素,不思悔改,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法律底线,最终受到严惩。近日,山西运城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就查处一起多次酒醉驾违法行为。
6月12日0时许,该大队民警在城区府东街路段,对一辆行驶异常的二轮摩托车拦停检查时,驾驶人陈某某提供不出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且面部通红,满嘴酒气,初步呼气检测涉嫌醉驾违法,被民警带至医院采血化验,并调取个人信息进一步深入调查。
后经化验,陈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3.08mg/100ml,达到醉驾违法标准。民警同时查出,陈某某于2021年11月份,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2023年10月份,再次饮酒后及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受到处罚。
目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陈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还将受到相应罚款处理。
责编:敦怀忠 审核:曹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