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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男子:两年三次酒醉驾 不知悔改再受罚
2025-07-25
(山西王文斌 报道)山西运城临猗县男子杨某某明知喝酒开车危险又违法,却不思悔改,依然我行我素,两年内三次酒醉驾被查,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7月11日17时许,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闫家庄村附近路段,对一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杨某某不仅提供不出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且满嘴酒气,初步呼气快速酒精检测涉嫌醉驾,被民警带回大队调查处理,并采集血样做进一步检验。
后经化验,杨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66.41mg/100ml,确定达到醉驾标准。民警同时查出,杨某某2023年10月份曾因醉驾、无证受到处罚;2024年3月份,不思悔改的杨某某又因酒驾、无证,再次被查受罚。
目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杨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或者摩托车,还将受到罚款300元处理。
责编:敦怀忠 审核:曹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