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是社会运行中的常态现象,小到邻里口角、家庭琐事,大到权益争议、利益纠葛,若不能及时妥善化解,便会由小变大、由简变繁,最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核心要义始终是一切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这既是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更是检验化解成效的唯一标准。在具体实践中,唯有坚守厘清事实、坚守法律底线、简化优化程序的原则,用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能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才能真正解开群众心里的“疙瘩”,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切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遵循。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体现在每一件具体纠纷的处理中:是邻里间因采光、噪音产生的和睦需求,是家庭中因赡养、财产引发的亲情维系,是劳动者因薪资、保障产生的权益保障,是经营者因合作、交易产生的公平诉求。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却是群众心中的大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摒弃“重程序、轻实质”“重管理、轻服务”的思维,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群众遇到难题时,主动靠前倾听;群众产生分歧时,耐心沟通引导;群众权益受损时,坚决维护保障。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让矛盾化解的过程,成为服务群众、凝聚民心的过程,让群众在每一起纠纷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温暖。
厘清事实真相,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提基础。任何矛盾纠纷的产生,都有其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事实不清、是非不明,化解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激化矛盾。在处理纠纷时,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不倚、不带偏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面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争议焦点,细致收集相关证据,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既不偏听偏信,也不主观臆断。
无论是基层调解、行政处理还是司法辅助,都要把“查清事实”放在首位,把道理讲透、把事实摆清。对于群众而言,最在意的就是“公道”,只有把事实查清楚,才能让有理的群众站得住脚,让无理的诉求站不住脚,才能为后续的调解、处置打下坚实基础。厘清事实的过程,也是让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的过程,当双方都认清客观事实,情绪才能平复,分歧才能缩小,化解工作才能顺利推进。
坚守法律底线,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保障。化解矛盾纠纷,既要讲人情、讲道理,更要讲法治、守底线。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准绳,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最有力武器,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法律红线,不能以“和稀泥”的方式妥协让步,更不能以牺牲法治为代价换取暂时的“平息”。
在工作中,要始终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权益该维护、什么诉求不支持。对于合法合理的诉求,坚决予以支持和保障;对于超出法律范围、违背公序良俗的诉求,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同时,要把普法宣传融入矛盾化解全过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规定,让群众明白“权利有边界、行为有责任”,既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让矛盾化解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简化优化程序,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务实之举。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最担心的就是“流程繁、跑断腿、耗时长”,繁琐的程序不仅会增加群众的时间、精力成本,还可能让小纠纷拖成大矛盾。基于一切为了群众的理念,在不违背法律原则、不损害公平正义、不遗漏关键环节的前提下,能简化的程序坚决简化,能合并的环节坚决合并,能就近办理的坚决就近办理。
摒弃繁琐的手续、冗余的流程,推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对于简单的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现场调解、当场化解;对于一般性权益纠纷,简化受理、核查、处置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纠纷,加强协同联动,打通办理堵点。简化程序不是降低标准,而是去掉不必要的形式束缚,把更多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让矛盾化解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满意的结果。
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化解矛盾纠纷,最终要实现“化干戈为玉帛”的目标。这需要我们既要有耐心、细心,更要有责任心、同理心;既要坚守原则、守住底线,又要灵活方式、优化服务;既要厘清事实、依法办事,又要贴近群众、通俗易懂。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排查隐患、提前介入疏导,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面对已发生的纠纷,真诚沟通、用心调解,解开群众的思想心结;处理完毕后,及时回访、巩固成效,防止矛盾反弹回潮。
社会和谐,始于民心;矛盾化解,重在为民。无论时代如何发展,社会如何变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核心始终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唯有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简化高效的流程为支撑,用真心换民心、用公正解民忧,才能让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让邻里更和睦、家庭更幸福、社会更和谐,让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最坚实、最全面的保障。